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对照表
(从事经营投(招)标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范围
申报条件
评审条件
本
实
施
办
法适用于从事
基建建设、
勘察
设计、咨询监
理、科学研究、
机械制造、
资源
开发、
管理工程
等领域工作的
在册在岗专业
技术人员。
。
一般申报条件:
凡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
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
神,在任工程师期间,近五年内技术干
部年度考核均为良好及以上。
在学历、资历方面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者,可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评
审:
1
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
位,任工程师职务五年及以上。
2
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
位,任工程师职务四年及以上。
3
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
位,任工程师职务
,
参加工作两年及以
上。
4
对先评聘为工程师职务,后取得
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包括取得
同等学历研究生学位证书)者,取得学
历前任工程师职务年限两年折算为取得
学历后一年,前后累计任工程师五年及
以上。
破格申报条件:
对少数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担任工程师以来专业技术工作
业绩突出,经股份公司二级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符合下列六条中的
三条,可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评审。
1
获得国家级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
及其他国家级奖励的获奖人;获得省级三等、总公司科学技术进步
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获得股份公司二级公司科学技术
进步一等奖的主要获奖人。属从事科研工作的,其科技进步奖获奖
等级须提高一个档次或获奖项增加一项。
2
在国家、省级、股份公司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主持并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的经
济和社会效益;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科研成果,提高产品
质量(产量)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以上,并
获得股份公司级及以上奖励或工法。
3
国家优秀勘察设计、优秀工程咨询三等奖、省级、股份公司
优秀勘察设计、优秀工程咨询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取
得获奖证书的人员)
;
省级优质工程奖的主要获奖人;
主持经营投标
工作,
中标
2
亿元以上大型、
特大型项目两项,
或累计中标
5
亿元。
4
在国际或国内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三篇及以
上;正式出版过专门著作,是前五名作者或主笔撰写不少于两万字
的章节;主笔撰写股份公司级以上《规范》
、
《标准》
、
《技术手册》
等累计不少于两万字的章节。
5
取得下列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之一者:
(
1
)
注册建筑师
(一
级)
;
(
2
)
注册工程师
(结构、
土木、
公用设备、
电气、
机械、
环保、
冶金、采矿
矿物等)
;
(
3
)造价工程师;
(
4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
资)
;
(
5
)
监理工程师;
(
6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7
)
一级建造师;
(
8
)
注册城市规划师;
(
9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
10
)
注册测绘师;
(
11
)
房地产估价师;
(
12
)矿产储量评估师。
6
从事本专业技术干部工作
25
年及以上。
从事
经营投(招)标工作
的工程技术人员评审条件
1
必备条件
(
1
)有较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具有主持承担本专业、本单位大型或
重点工程项目经营投(招)标工作或经营投(招)标工作中专项技术工作
的经历。
(
2
)熟悉本专业技术工作的程序和方法,解决过本单位经营投(招)
标工作中重大、关键的技术问题。
(
3
)具有较强的信息收集、追踪、分析、判断和综合能力,曾为本单
位经营投(招)标承揽工程提供决策依据、咨询或建议,能协调各部门间
的技术工作。
(
4
)能组织本单位经营工作的专业技术会议;起草有关技术文件或系
统的专题技术总结报告,
对提供的本专业经营工作各项报表进行统计分析,
归纳出有价值的分析报告。
(
5
)能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经营投(招)标工作中各专项技
术工作的技术审查、技术鉴定、指导、协调等工作,报价编制无差错。
(
6
)有指导硕士研究生或工程师完成经营投(招)标工作的经历。
(
7
)任现职以来,在国际或国内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一篇及以上;若论文未公开发表,在具有
1
篇高质量的参评论文同时,还
至少具有
1
篇论文或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2
任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
)作为技术骨干,主持或主要参加过大、中型工程项目的经营投标
工作。其中,中标:
2
亿元以上大型工程项目一项;
1
亿元以上大型工程项
目两项;
5000
万元以上中型工程项目三项;
5000
万元以下中小型工程项目
累计
15
亿元以上。
(
2
)主持经营投标工作中信息收集、追踪、资审文件编制等专项技术
工作,有效追踪大中型建设项目,单位标段
1
亿元以上,且中标累计
15
亿元以上。
(
3
)主持经营投标工作中报价编制、施组编制、标前答辩等专项技术
工作,指导、协调、审查、解决编标中重大疑难问题,中标
2
亿元以上大
型工程项目一项;
1
亿元以上大型工程项目两项或累计
15
亿元以上。
(
4
)在招标工作中,主持起草招标文件、制定评标办法、组织标前答
辩、公正评标议标。主持(主要参加)招标特大型、大型工程项目两项以
上。
(
5
)
主持
(主要参加)
本单位主要生产技术部门的生产经营发展规划、
重大生产经营技术措施、重要管理办法的制定并实施。
(
6
)参加过股份公司组织的规章制度、标准等文件的修改编写工作,
主笔起草某一章节,并被采纳实施。
(
7
)在股份公司二级公司主持推广和应用(主要参加者需
2
项以上)
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和新材料,并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为股
份公司主管部门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