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发生事故,在发生地内承担的在建项目全数停工整改!取消该企业、相关责任人参加各类评优评奖
原标题:凡发生事故,在发生地内承担的在建项目全数停工整改!取消该企业、相关责任人参加各类评优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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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郑州市住建局, 整理:度川管理研究部,转载请注明!
4月6日,郑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明确:
01
一般事故责任追究
1、对年度内 发生1起一般事故的项目:
责令施工企业(包括总承包单位、负有责任的分包单位,下同) 在事故发生地内承担的在建项目全数停工整改。 对停工整改项目逐一 进行生产安全条件核查 ,不合格的,暂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个月。 对参建单位分管负责人及项目主要负责人实施 约谈 ,并对其所属企业发警示函。
2、年度内同一建设、施工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发生2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
责令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担的在建项目全数停工整改; 对停工整改项目逐一进行 生产安全条件核查 , 对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进行 资质动态核查 ,不合格的, 提请发证部门 撤销原批准。 对事故发生企业法人实施约谈,事故发生企业为央企的,向其公司总部进行通报; 暂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个月。 对于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责 任单位和责任人,自第2起事故发生之日或通报之日起, 停止新承接项目1年 。
3、年度内同一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3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
提请发证部门 暂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1年。 对于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自第3起事故发生之日或通报之日起,停止新承接项目。 对事故发生负有事故责任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 暂扣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个月 。 对事故发生负有事故责任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 停止执业3个月 。
02
较大事故责任追究
1、年度内项目 发生1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责令项目建设、施工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担的在建项目 全数停工整改。 对停工项目逐一进行生产安全条件核查,对建设、施工、 监理企业进行资质动态核查; 不合格的,撤销原批准。 对事故发生企业法人实施 约谈 ,事故发生企业为央企的,将约谈情况向其公司总部进行通报。 暂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1年 ,对于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自事故发生之日或通报之日起, 停止新承接项目2年 。
2、年度内同一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2起较大安全事故的:
暂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年 。 对于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自第2起事故发生之日或通报之日起, 停止新承接项目 。 对较大事故发生负有事故责任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暂扣其安全生产合格证1年 。 对较大事故发生负有事 故责任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 停止执业6个月 。
03
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
发生重大事故的,省级人民组织事故调查;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 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法依规予以追责,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4
其他相关奖惩
上述责任人的各类责任追究 自通报之日起计算,在各类证书暂扣、停止执业期内,不得从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 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工程项 目 , 取消该企业、项目和相关责任人参加各类评优评奖资格 。 对建筑业企业 申请资质升级、资质增项事项 , 自申请之日起前一年至资质许可决定作出前 发生过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 ,不予批准 。 将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与建筑行业管理相结合,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完善、信用佳、上“红榜”的企业,在AAA 企业评选推优、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项目评选、年度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等方面 优先推荐 。
*本文系建筑管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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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度川管理研究部
文件原文: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城建局代市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征求意见时间
22年4月6日—22年5月6日
2、征求意见方式
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至邮箱 ajzxjsk808163com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PDF
22年4月6日
附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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