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22年度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补报名的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2〕8号),从今年起降低或取消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为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开展22年度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补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补报名时间
22年4月18日至4月日,逾期不再补报。
2、补报名对象
符合人社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满足二级造价工程师调整后报考条件的人员,具体条件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zjkscom)“报考条件”栏目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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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查看《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3、补报名办法
考生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报名系统中作出真实性承诺后,直接完成报名和缴费程序。
特此公告。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2年4月15日
来源:浙江人事考试网
供稿:考试院
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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